15岁中学生溺亡 父母认为被游船撞死索赔51万

    文章来源:万象互联 更新时间: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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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15岁的中学生小东(化名)在昆玉河游泳溺亡,其父母认为是被游船撞死,起诉要求索赔51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小东父母诉称,2007年9月21日中午,在北京市育强中学就读的小东与两名同学到颐和园南门附近的昆玉河东岸。小东下河游泳,当游至离西岸6米左右时,与京城水系公司的“京水019”旅游船相撞,船员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导致小东溺水。后经警方调查,小东前额皮肤局部脱落。   小东父母认为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和海淀城管大队没有履行管理昆玉河的职责,要求二单位与拥有游船的北京京城水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赔偿51万余元。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庭审时,京城水系公司代理人称游船不可能撞到小东。如果撞上了,小东身上不会只有表皮脱落而没有淤伤。城市河湖管理处表示,出事地点附近有警示标志,小东无视警示标志,责任在其自己。海淀城管大队称,已经对野泳进行大力度的打击。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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